言论及表达政策
序言
学院制定此政策是为了遵守爱荷华州的法律,并保护公共高等教育机构的言论和表达.
高等教育机构的首要功能是发现, 改进, 传输, 通过研究传播知识, 教学, 讨论, 和辩论. 为了实现这个功能, 该机构必须努力确保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允许的最大程度的知识自由和言论自由.
高等教育机构不应该保护个人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 这可能包括个人认为不受欢迎的想法和意见, 不愉快的, 甚至有些冒犯.
鼓励思想的多样性是高等教育机构应有的作用, 的想法, 意见和鼓励,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范围内, 和平, 尊重, 以及安全行使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学生和教师有讨论出现的任何问题的自由, 组装, 在校园里参加自发的表达活动,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既定原则范围内, 只要时间合理, 的地方, 以及与既定的第一修正案原则相一致的方式限制.
高等教育机构校园的户外区域是公共论坛,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同样的条件向任何受邀的演讲者开放, 的地方, 以及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既定原则相一致的方式限制.
校园的户外区域, 在本政策中,哪一项是指通常允许校园社区进入的校园外区域, 比如草地, 人行道, 或其他类似的公共区域. 校园的室外区域不包括卫生保健设施以外的区域, 兽医设施, 本学院体育项目或运动队使用的设施或室外区域, 或其他仅限于大多数校园社区的户外区域.
受保护的活动
校园社区的成员, 这项政策包括学生吗, 由学生邀请的教职员工和/或嘉宾, 教职员及职员, 学生可自由地在校园户外区域从事非商业性的表达活动, 以合理时间为准, 的地方, 以及行为限制, 只要会员的行为不违法, 不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使用走道, 并且不会扰乱学院的运作. NIACC可以指定校园社区使用的其他区域. 所有进入指定地区的许可将以中立的观点为基础.
非商业性表达性受保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法的口头或书面方式,校园社区成员可以通过这些方式交流思想, 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形式的和平集会, 抗议活动, 演讲内容(包括特邀演讲嘉宾), 文献分布, 循环请愿书, 和发布, 包括在互联网上发布或流媒体, 在校园室外录制音频或视频.
受保护的活动还应包括学生在校园户外区域举行的反示威中表达的权利,只要反示威的行为不违法, 是否在实质上实质上禁止了他人的言论自由, 或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走道.
不受保护的活动
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止NIACC禁止, 限制, 或限制不受美国宪法保护的表达和/或表达活动. 不受保护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threat of serious harm and expression directed to likely directed to provoke imminent unlawful actions; and
- 骚扰, 包括但不限于如此服务的表达, 无处不在的, 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认为该表达不合理干扰了个人获得学院提供的教育机会或利益.
学生组织
NIACC不会基于学生组织或其成员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观点或观点的表达而拒绝学生组织所享有的利益和特权. 为了本政策的目的, 福利意味着认可, 登记, 使用会议或演讲设施, 使用沟通渠道, 以及其他学生团体可以获得的资金来源.
除了, NIACC不得拒绝给予学生组织任何利益或特权,因为该组织要求其领导人同意并支持该组织解释和应用的组织信仰, 并进一步推动组织的使命. 为了本政策的目的, 学生组织是指由NIACC正式认可或注册的团体, 或寻求官方认可或注册的团体,由接受或正在寻求获得福利或特权的NIACC录取和出席的学生组成.
校园结社自由公众论坛
校园的户外区域被视为公共论坛. NIACC可以保持和执行清楚, 发表, 合理的中立时间, 的地方, 以及为促进重大机构利益而严格定制的方式限制, 但应允许校园成员从事自发的表达活动和分发文学作品. 如果国家行政协调会施加限制,它应提供充分的其他表达方式.
除本政策规定外, 并以合理的时间为准, 的地方, 以及行为限制, NIACC不应将校园的任何区域指定为言论自由区,或以其他方式制定政策,限制在特定的校园户外活动.
本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予个人有意从事上述行为的权利, 材料, 如果NIACC根据本政策在校园户外区域为活动预留了空间,则在实质上扰乱了个人或学生组织的表达活动.
投诉程序
如果校园社区的成员认为他们受到了违反这一政策的伤害, 他们可以在诉讼事由产生之日起一年内通过联系总统的办公室向NIACC董事会提出投诉.